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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永城市第七初级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外包项目结果公告

2024/8/13  

 
 

   

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永城市第七初级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外包项目结果公告

中建广汇(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永城市第七初级中学的委托,就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永城市第七初级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结果发布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永城市第七初级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外包项目;

1.2、项目编号:ZJGH-2024-0709;

1.3、服务地点: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永城市第七初级中学校内;

1.4、经营期限:二年(在经营期间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可单方终止经营服务,投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合同一年一签,采购方根据中标方年度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服务质量通过予以续签下一年合同,不通过则不予续签);

1.5、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标准;

1.6、资金来源:学生生活费;

1.7、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1-13号售饭口,70-78号售饭口;

第二标段:14-39号售饭口;

第三标段:40-52号售饭口;

第四标段:53-69号售饭口;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7月9日在 《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07月30

2、评审地点:商丘市睢阳大道与宇航路交叉口东南角华商酒店五楼会议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苏天增、李楠、乔颖慧、张文忠、马明英

四、项目废标原因:

因开标当天原定开标地点装修改造,环境条件不适宜举行开标会议,临时更换开标地点后,代理公司通知工作未做到位,导致部分投标人迟到,为了公正、公开、公平起见,现决定对本项目做废标处理,择期再行招标。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永城市第七初级中学

地  址:永城市东城区学府路002号

联系人:刘老师

话:18336937002

2.代理机构信息:中建广汇(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睢阳大道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角绿色城邦21号楼1单元 502 室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370-2677767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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