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高级中学北湖校区直饮水、共享洗衣机、共享电吹风BOT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HX-CG-2406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2日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4年08月01日
2、开、评标地点:信阳市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11楼会议室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服务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1 | 本项目将信阳高级中学北湖校区直饮水、共享洗衣机、共享电吹风项目以BOT的形式对外托管,管理运营包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投资、安装和运营管理,负责整个直饮水、共享洗衣机、共享电吹风项目的投资、维护及运营管理,自负盈亏,成交供应商直接为学生提供有偿直饮水、共享洗衣机、共享电吹风服务,学校监督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与要求。
| 信阳天琪实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河区三里店十一组2单元602号 | 1.直饮水(纯净开水:0.24 元/升、常温水:0.20元/升) 2.洗衣机:(大件洗:4元/次(43分钟)、标准洗:3元/次(33分钟)、快洗:2元/次(15分钟);脱水:1元/次) 3.电吹风:0.30元/分钟 |
七、评审专家名单:岳宝华(组长)、汪丽、连光学。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九、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限:
公示发布媒介:《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公示期限:成交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信阳高级中学
地 址:信阳市107国道与行政路交叉口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82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浩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河区柳林乡马庄村新街老工商所院内1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669280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