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高级中学贤岭校区1.2.3号教学楼直饮水服务BOT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高级中学贤岭校区1.2.3号教学楼直饮水服务BOT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HX-CG-2407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2日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4年07月31日
2、开、评标地点:信阳市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11楼会议室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服务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1 | 采购内容:引进先进的直饮水系统,采用BOT运营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在学校公共区域安装直饮水设备供师生取水,提供可直接饮用的开水和常温水。(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与要求)。 管理运营: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投资、安装和运营管理,负责整个直饮水项目的维护及运营管理,自负盈亏,成交供应商直接为学生提供有偿直饮水服务,学校监督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 | 河南锦净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信阳市羊山新区北环路陆羽茶园25号 | 纯净开水:0.24元/升、常温水:0.20元/升 |
七、评审专家名单:娄欢(组长)、汪丽、吴朝宇。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九、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限:
公示发布媒介:《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公示期限:成交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信阳高级中学
地 址:信阳市107国道与行政路交叉口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82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浩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河区柳林乡马庄村新街老工商所院内1号
联系人:马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