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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固财磋商采购-2026-78 | | 2、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固始县城区九座广场养护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0日 | |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09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固财磋商采购-2026-78-1 | | 河南炎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蓼城大道中段128号(秀水公园东门北200米) | 664,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6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固始县城区九座广场养护项目 | |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组长为刘新宇,成员为裴广领、陈银花。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并参照市场计取。 | | 收费金额:11,288.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始县分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固始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 | | 地址:河南省固始县王审知大道与红苏路交叉口西 | | 联系人:陈涛 | | 联系方式:1350761260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峻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固始县陈元光大道与根亲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 | 联系人:王倪 | | 联系方式:185384937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倪 | | 联系方式:18538493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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