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n 3.2 特定资格要求 \n 3.2.1资质要求 \n 1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1)或(2)或(3)之一: \n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n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 \n (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n 3.2.2 项目负责人要求: \n 1标段: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提供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n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扫描件(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网络查询扫描件)。 \n 3.3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n 3.4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将拒绝其投标。 \n 3.5 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n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 3.7 投标单位使用的资质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n 3.8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n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