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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6-317 |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冰冻切片机等17种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2日 |
|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23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包段采购设备: A包:拟采购冰冻切片机1台(不接受进口产品)、轮转式石蜡切片机3台(不接受进口产品); B包:拟采购紫外分光光度计1台(不接受进口产品)、微量分光光度计1台(不接受进口产品)、液基细胞制片染色机2台(不接受进口产品)、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1台(不接受进口产品)、普通PCR仪2台(不接受进口产品)、测序仪1台(接受进口产品)、超声打断仪1台(不接受进口产品)、超纯水仪1台(不接受进口产品)、生物片段分析仪1台(不接受进口产品)、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2台(不接受进口产品)、核酸提取仪1台(不接受进口产品)、荧光计1台(不接受进口产品)、核酸定量仪2台(不接受进口产品)、真空浓缩仪1台(不接受进口产品)、液基薄层细胞涂片机1台(不接受进口产品); 3、采购内容: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及质保服务。 4、交货期:国产产品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进口产品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交货日期。 5、交货地点:郑州市中心医院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同时满足采购人要求。 7、保修期:设备免费原厂保修期5年(包含所有问题)。 8、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 |
| 三、中标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A包 | 郑州市中心医院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冰冻切片机等17种设备采购项目A包 | 郑州裕禾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19号楼6层620-621室 | 607,4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3.51分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冰冻切片机 | 徕卡 | Leica CM1950 S | 1台 | 260000.00元 | | 2 | 轮转式石蜡切片机 | 徕卡 | HistoCore MULTICUT | 3台 | 115800.00元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王雪芹、赵立连、刘晶晶、丁瑞敏、薛金慧(采购人代表)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的55%计取; |
| 收费金额:5,011.05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 |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北路16号 |
| 联系人:于鑫越 |
| 联系方式:0371-6769014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
| 联系人:李鑫、田丹丹 |
| 联系方式:0371-55001516、550015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鑫、田丹丹 |
| 联系方式:0371-55001516、55001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