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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舞采磋商-2026-55 | | 2、采购项目名称: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舞钢市文化路法治公园挡水墙抢险修复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31日 | |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15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E4104815144D00513001001 |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舞钢市文化路法治公园挡水墙抢险修复项目(包) | 舞钢市鑫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朱兰街道钢城路与朱兰大道交叉口西锦运大酒店北写字楼六楼606室 | 1,387,781.88 | 元 | 评审总得分:86.31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 | 详见文件 | 180日历天 | 张豆豆 | 豫241151580584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冯东、张晓科、杨松超(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和采购文件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 | 收费金额:15,777.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根据评标结果、成交公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舞钢市鑫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其他投标人未中标。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督单位:舞钢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7063076。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舞钢市垭口金融大厦北一楼 | | 联系人:鲁先生 | | 联系方式:1732499888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 | 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史岩岩 | | 联系方式:0371-65585906 1378364466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史岩岩 | | 联系方式:0371-65585906 13783644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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