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3.投标人资格要求 \n 二标段:工程监理 \n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n 3.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n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少于 1 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n 3.4信誉要求: \n 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不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失信记录等,不存在被列入河南省联合惩戒名单或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n 3.5其他要求: \n 3.5.1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n 信用主体查询范围划分如下: \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 \n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仅核查投标人企业主体。 \n 3.5.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完成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出具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所有截图查询日期须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之后。 \n 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载明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均纳入查询对象。 \n 查询内容:单位主体检索案由为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自然人检索案由为行贿罪。 \n 3.5.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n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未划分标段的,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n \n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