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3.投标人资格要求 \n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n 1标段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一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须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300万元的高速公路路面养护专项工程(不含日常养护)施工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注册证书,具有交安B类(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n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n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n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 \n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4所列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或最新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 \n 3.7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n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