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 \n 2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自行承诺)。 \n 3.2项目人员要求: \n 2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n \n 3.3本项目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n \n (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明确确定施工总承包企业为项目牵头人,报名时凭施工企业 CA 锁网上报名;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方具体工作分工。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n (2)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 \n \n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n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