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 \n 1标段: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 \n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n 3.2项目人员要求: \n 1标段:(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无在建工程;\n \n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拟派人员) \n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拟派人员) \n 拟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施项目中任职,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n 备注:以上项目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n 3.3本项目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n (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明确确定施工总承包企业为项目牵头人,报名时凭施工企业 CA 锁网上报名;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方具体工作分工。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n (2)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 \n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n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