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6-13 |
| 二、项目名称: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6年市区营造春节氛围灯饰项目 |
| 三、采购日期:2026年2月3日 |
| 四、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广州金海岸建设有限公司 |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5号之三 |
| 被投诉人1: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交通路162号 |
| 被投诉人2: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自贸区郑州片区(金水)柳东路9-3P号 |
|
| 相关供应商:漯河市诚实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金山路北段实力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院内 |
|
| 五、基本情况 |
投诉事项一:投诉本项目在开标前即已开展项目搭建与施工工作,存在“先施工后招标”的行为。 投诉事项二:投诉中标供应商漯河市诚实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存在公章加盖位置严重错误,应认依法定其投标无效。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广州金海岸建设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广州金海岸建设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2系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漯河市财政局 |
| 2026年4月17日 |
潘明智:2328986 马先生:0395-3137998 孙先生:0395-2328970 李先生:0395-2328989 刘先生:0395-3180010 袁先生:0395-5588806 谢先生:13603959168 路先生:0395-3180007 丁先生:17603953805 侯先生:0395-2383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