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固财磋商采购-2026-13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教育体育局固始县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8日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固财磋商采购-2026-13-1 | 特殊教育学校装修改造及办公家具、空调、康复训练系统采购等 | 北京中盛普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B座19层2203 | 287,600.00 | 元 | |
| 原中标单位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决定,取消原中标单位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中标资格,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中盛普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成交金额:287600.00元,评审总得分为76.64分。 |
| 3、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7日16时3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1、本次更正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固始县)》上发布,更正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并参照市场计取。 收费金额:4889.20元。 3、其他事项 各供应商对结果更正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固始县教育体育局 |
| 地址:固始县城南新区新二街 |
| 联系人:刘路洋 |
| 联系方式:0376-460530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光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白店乡白店新街79号 |
| 联系人:陈俭凤 |
| 联系方式:1383767137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俭凤 |
| 联系方式:13837671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