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站扩容运营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站扩容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站扩容运营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6〕119号
3、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6-11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金额:3.18元/吨。(约3800万元)
采购控制价:3.18元/吨。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03月1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年04月09日
2、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刘旭东、孔庆根(招标人代表)、郭艳敏、郑权(招标人代表)、孟向阳(安徽省宿州市)、孟晓红(安徽省宿州市)、胡芹芹(安徽省宿州市)
四、评审结果
经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 标 人:河南泰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 标 价:3.05元/吨 大写:每吨叁元零伍分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银河办事处盛世文园社区48号楼3011-2
五、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
名称: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站扩容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站扩容运营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安徽尚雅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附信用记录中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未通过资格审查。上海蓝东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因为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没有签字盖章,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河南泰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9.76分;客观因素评分:9分;投标报价算分:20分;最终得分:78.76分
2、投标单位:三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6.49分;客观因素评分:9分;投标报价算分:19.37分;最终得分:74.86分
3、投标单位:河南匠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5.64分;客观因素评分:9分;投标报价算分:19.3分;最终得分:73.94分
4、投标单位:河南元光科技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5.29分;客观因素评分:9分;投标报价算分:19.49分;最终得分:73.78分
5、投标单位:河南诺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9.99分;客观因素评分:4分;投标报价算分:19.68分;最终得分:73.67分
6、投标单位:河南恒之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2.54分;客观因素评分:9分;投标报价算分:19.18分;最终得分:70.72分
7、投标单位:河南国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5.93分;客观因素评分:4分;投标报价算分:19.24分;最终得分:69.17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有关规定计取,由中标人向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212000.00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城关镇滨河路西段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370-3128077
采购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宏杨新城1#楼18层办公A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8937055731
监督单位:虞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0-3122832
地 址:河南省虞城县城关镇滨河路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