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安阳高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安开财公开采购-2023-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安阳高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12月19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0日- 2023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投资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质疑问题
变更为
相关答疑内容详见本公告中“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内容均不变。
5、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8日10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安阳高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答疑
一、评标办法综合实力第二项:“投资能力”
1、供应商投资过产业类项目:是否应包括“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技术研发、房地产、装备制造”等?
回答:均符合得分要求。
2、供应商以股票或股权的形式对“环保类”、“装备制造类”等企业进行过投资:是否符合“投资过产业类项目”得分要求?
回答:符合。
3、供应商“投资过”表述中:是否包含股票、股权投资?
回答:包含。
4、经政府部门(或政府派出机构)研究,明确总公司对产业项目进行投资,总公司通过注资全资子公司专款用于投资,是否符合“投资过产业类项目”得分要求?
回答:符合。
二、评标办法综合实力第三项:“项目管理能力”
供应商提供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 以建设单位名义管理的“标准厂房”“产业园”等项目是否符合得分要求?
回答:符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地址:安阳市黄河大道中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2-2997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西迎宾小公馆7号楼17楼
联系人:吴子岗
联系方式:15237239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子岗
联系方式:15237239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