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掌镇镇区居民用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伦掌镇镇区居民用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已由安殷发改审批[2022]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县伦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伦掌镇镇区居民用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三次;
项目编号:E4105000183000927001
建设地址:伦掌镇区域内。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给水厂一座,日供水5000吨/天,新建给水管网5000米;改建六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共770吨/天,新建污水管网2000米。
本项目EPC招标共一个标段;
计划总工期(含设计):365日历天(其中设计:20日历天,施工:345日历天);
总投资约为: 50871330.83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限额49825005.71元、设计费限额为1046325.12元。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伦掌镇镇区居民用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招标内容包含设计、施工、采购、设备购置,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直至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部分:包含勘察、详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并配合施工图审查等工作,但不限定于以上内容 。
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评审过的施工图纸及审批过的施工图预算控制价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设备购置直到项目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设计类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备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类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负责人和拟配备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2)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全过程驻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5)拟配备人员要求:
①拟配备的设计人员中至少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造价、规划、岩土主要专业人员,以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为准,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同时拟派全过程驻场设计人员一名,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除本项第④条以外同一个人不得兼任多个岗位。
②拟配备的其他施工人员中包含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工程主要人员,以资格证或岗位证为准,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③授权委托人须为牵头人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④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财务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当年开始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或施工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未出现过不良行为记录,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保证其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任何时段,一经发现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其工程总承包合同,且两年以内禁止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所有招标项目,并记不良行为记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其中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7日至 2024年1月3日23时59 分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 选择殷都区交易中心进入界面,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由牵头单位下载文件即可,成员单位不需要下载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7日9:00分; 5.2开标地点为安阳市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唯一递交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5.4开标一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殷都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伦掌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晋伟
电 话:15890777440
地 址:伦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敏
联系方式:13523725075
地 址:郑州市国安大厦A座5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