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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5-6 | |||||||||||
| 2、项目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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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选定第三方服务单位,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党政机关提供会议场所及服务。 5.2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 5.3框架协议的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5.4 最高限制单价:客房:单间330元/天,标准间:330元/天,餐费:140元/人/天。 5.5 履行合同地域范围: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范围内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的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合格有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3.2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3.4具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查合格证明或意见书。 3.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1月22日 至 2025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
| 3.方式:通过征集公告附件下载。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02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8楼行政政法科。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02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8楼行政政法科。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一)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的清退规则 1.1 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申请退出框架协议的会议定点场所,不得在同一个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1.2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本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本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本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2、入围供应商的补充规则 (1)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2)征集人将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审核通过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3)供应商申请加入本框架协议的,均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作为征集人接收申请并组织审查。 (4)在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2月10日,第一轮征集期间,供应商应按照本文件第七章的要求,制作一份纸质申请文件,及一份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版申请文件(优盘),密封于非透明文件袋中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基本信息,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递交,递交的文件不予退还。 (5)在2025年02月11日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均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供应商按照本文件第七章的要求,制作一份纸质申请文件,及一份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版申请文件(优盘),密封于非透明文件袋中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基本信息递交至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8楼行政政法科,递交的文件不予退还。 (6)协议期满后,对符合续约条件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本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可以续签下一轮次的协议,继续保留会议定点场所资格;也可自愿退出,会议定点场所资格自动取消。 (二)变更 本项目如有变更,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相应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供应商注意随时关注。 (三)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征集文件 (四)本项目不再签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 | |||||||||||
| 地址:济源市黄河大道98号 | |||||||||||
| 联系人:庞晓 | |||||||||||
| 联系方式:0391-6639212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 | |||||||||||
| 地址:/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庞晓 | |||||||||||
| 联系方式:0391-663921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