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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自然资源局清丰县 2024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4-27 | |||||||||||
| 2、项目名称:清丰县自然资源局清丰县 2024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9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9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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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文件要求,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2024年度各类监测监管成果,采用卫星遥感、“互联网+”、地理信息等技术手段,通过实地调查、逐级核查,准确掌握2024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维护更新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特开展清丰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 |||||||||||
| 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仅需提供财务报表)。 (3)供应商书面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凭证(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除外)。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供应商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在标书中附查询复印件(以招标公告开始时间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 - 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3.方式: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 取、响应性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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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清丰县自然资源局 | |||||||||||
| 地址:清丰县政通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北 150 米 | |||||||||||
| 联系人:许化鹏 | |||||||||||
| 联系方式:1393935599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一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濮阳市胜利西路8号 | |||||||||||
| 联系人:孙晓艺 | |||||||||||
| 联系方式:17803933903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孙晓艺 | |||||||||||
| 联系方式:1780393390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