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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平安大道新华区段易涝积水点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新采磋商-2024-30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平安大道新华区段易涝积水点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950000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平公资采20241090号-1 |
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平安大道新华区段易涝积水点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950000 |
950000 |
是 |
950000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 采购内容:平顶山市平安大道新华区段易涝积水点改造工程,包含两段:①平安大道(西环路--四矿路)段②平安大道(光明路--西城河)段,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设计报审、提供财政评审所需的资料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5.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全部内容 5.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5.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 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①供应商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②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 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供应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网址:http://ggzy.pds.gov.cn)。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供应商应“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375-7666036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里西段春华国际20号楼3楼 |
| 联系人:侯女士 |
| 联系方式:1861375792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奥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30号院(卫东区建设局三楼)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753758266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7537582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