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鄢陵县实验学校委托,根据委托的事项,就鄢陵县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团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团队
(二)项目编号:XCGD-GK2024074号
(三)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学校学生食堂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许教体〔2024〕175号《许昌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食堂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鄢教体发〔2023〕7号《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学生食堂改革意见(试行)》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同意,学生食堂自营方式采取聘用餐饮服务团队进行运营。
餐饮服务团队负责餐品申报、食材清单整理报送、食材加工、餐品留样及销售,同时负责环境卫生、餐厨设备洗消等各个加工及管理环节,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规范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在校生就餐人数约5000人。学校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权归学校,食堂供餐采用包餐制方式,以营养套餐为主、营养特色餐为辅;餐饮服务团队须服从学校监督管理和考核。
(四)服务地点:鄢陵县实验学校
二、采购服务内容及期限
(一)主要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对学校餐厅进行必要的升级改造,添置餐厅及厨房用具。
2、加工制作早、中、晚餐及售卖服务。
3、服务期间对餐厅设施、设备及用具保养维修。
4、需配备实力较强的餐饮经营管理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应当配有厨师、面点师、营养保健和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人员。服务团队总人数双方视实际情况商定。
5、餐厅生产所需的水、电、气费用包含在服务费中,由学生餐费专户统一支付。
(二)服务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餐饮公司不得将学生食堂转包或经营窗口分包。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出现违法情形,或出现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行为,校方将依法解除余下期限的服务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定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30至11∶30,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许昌市建安区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1楼1117室。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其他有关事项: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A4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许昌市建安区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1楼1119室。
3.逾期送达的或送达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投标人现场考察调研
统一组织现场考察调研时间:2024年12月2日15时集合签到,未按时签到或未参加统一组织现场考察调研的投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地点:鄢陵县实验学校南门(鄢陵县锦华路)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鄢陵县实验学校;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15939963783;地址:鄢陵县锦华路。
(二)采购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许昌市建安区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1楼1117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3323993003。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