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操作行为,推动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单位2023年以来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内容
2023年以来的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基础工作情况、队伍建设情况、服务效能情况、信誉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具体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并从2023年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抽取3个项目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法
??? 考核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分三个阶段:
??? (一)自查阶段(2023年12月29日前)。请你单位对照考核范围和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客观分析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填写附件(附证明材料),并将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清单报送区财政局采购办。
???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4年1月15日前)
按照本次考核内容和“四类”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指引对你单位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
(三)现场考核阶段(2024年1月31日前)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将实施现场检查,形成工作底稿,对于在工作底稿中存在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查看项目资料,进行现场沟通,对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类,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四、考核结果
区财政局根据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报告,按规定在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发布。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级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60?79分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请你单位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将年度考核和作为强化内部管理、改进代理工作、提升执业水平的重要契机,积极配合考核组开展工作,及时如实提报相关材料,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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