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恒丰科技园附房项目选用物业单位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恒丰科技园附房项目选用物业单位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恒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恒丰科技园附房项目选用物业单位;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3-022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恒丰科技园附房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雍州路东侧,远航路南侧,该项目共两栋五层框架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40678.22㎡。每栋附房各设置3座步梯,每层各设置2间公共卫生间。
2.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恒丰科技园附房项目选用物业单位,物业服务面积为40678.22㎡,服务内容包含空置房屋资产看护,项目综合服务、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应急服务、房屋日常养护维修、卫生清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停车场服务及配套区域的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2.7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查询证明);具有三年及以上(含三年)物业管理经验(提供承诺书及工作时间证明,以初始工作时间为准,格式自拟);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份物业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3.4财务、纳税及社保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行政处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承诺书);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若投标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0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恒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0371-861971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段先生、乔先生、花女士
电话:0371-68865936
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6楼605室
电话:0371-60601020
邮箱:tkjjjc@163.com
2023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