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H-2024-0822040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高龙镇初级中学学校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控制价:本项目不设定餐费控制金额,由成交人最终与学校签订合同时依据《偃师区教体系统2024-2025学年中小学食堂经营管理指导意见》协商约定。
5、包号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1 | HNSH-2024-0822040 | 洛阳市偃师区高龙镇初级中学学校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
6、采购需求:
(1)标段(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偃师区高龙镇初级中学学校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学校食堂位于校南边,操作间为砖混结构,餐厅为彩钢结构,建筑面积500㎡,男寝、女寝一楼也为学生就餐场所,共可容纳800—950人就餐;
(3)项目地点:洛阳市偃师区高龙镇初级中学;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7、服务期限:一年。
8、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9.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22日
10.评审日期:2024年9月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服务期 |
1 | 本项目为洛阳市偃师区高龙镇初级中学学校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学校食堂位于校南边,操作间为砖混结构,餐厅为彩钢结构,建筑面积500㎡,男寝、女寝一楼也为学生就餐场所,共可容纳800—950人就餐 | 郑州麦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小寨村许南组098号 | 一年 |
三、评审专家名单:索西京、陈磊山、朱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高龙镇初级中学
地址:高龙镇高龙村东火焦公路旁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5137950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晟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兴街交叉口瑞博大厦00幢2-401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8625971925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