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年度设计服务单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68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年度设计服务单位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000000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郑港财采公开-2024-680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年度设计服务单位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是 |
30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服务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管辖范围内涉及的市政、环卫、绿化、河道设施及附属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与咨询,以及土方测量工作; 5.2单个项目设计周期:满足委托方进度要求; 5.3服务响应时间要求: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响应,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48小时内解决问题;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定; 5.5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3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备案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9月14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下载 |
| 3.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5、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
| 联系人:沈欢欢 |
| 联系方式:0371-6087206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
| 联系人:陈学彬、罗亚峰 |
| 联系方式:037-6322511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学彬、罗亚峰 |
| 联系方式:037-63225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