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中心小学的委托,对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WCLY20240730A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0元。
5、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需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餐饮服务,校方提供经营场所,水、电已接通,其它餐饮设施设备以现场实际为准,投标人可根据自已经营需要自行购置补充。学生就餐人数:200人左右。(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师生满意度及学校考核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年。
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服务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的实际需求。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格要求: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77号中原康城尚阁D馆604室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以上资料需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8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77号中原康城尚阁D馆610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8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77号中原康城尚阁D馆610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中心小学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60865415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77号中原康城尚阁D馆604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9-65987220 15638123408
邮 箱:wucheng0379@163.com
202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