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西华县清河驿乡第一小学学校餐厅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ZJY2024-07-22
三、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22日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更正内容:
原公告: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2.提供近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者名称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9、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仍在采购人合同期内的企业不可参加本次磋商;;”
现更正为: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2.提供近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者名称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它内容不变,给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西华县清河驿乡第一小学
地址:西华县清河驿乡
联系人:王校长
电话:13939467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26号百隆广场1幢1单元
联系人:朱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