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嵩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通信设施复迁建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嵩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通信设施复迁建工程;
2、招标编号:ZYZX-LY-2024-005;
3、工程概况:嵩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通信设施复迁建工程主要为管道光(电)缆敷设、拆除及架设架空光缆、拆除及新立水泥杆、砖砌检查井、顶管等迁改内容;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期:180日历天;
6、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车村镇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1、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13、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548694.85元;
1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报该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1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2号楼14楼西
3.方式: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5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2号楼14楼西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洛阳市嵩县车村镇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3937993733
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7号楼-4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15139972635
2024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