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文化氛围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就某单位文化氛围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某单位文化氛围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2023-JKFWZC-G3010
二、采购人:某单位
三、项目简要说明
3.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2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3 采购预算:484867.4元;
3.4 工期:30日历天;
3.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本单位社保和劳动合同。
4.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由供应商承诺)。
4.4信誉要求:
4.4.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查询渠道: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提供查询网页。
4.4.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的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磋商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供应商承诺)。
4.5其他要求:
4.5.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4.5.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完成注册(提供截图)。
4.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6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5.1.2磋商文件领取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5.1.2.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1.2.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1.2.3.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1.2.4.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1.2.5. 未被列入本公告中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5.1.2.6. 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
5.2获取方式: 线上领取
5.2.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5.2.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去结算”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勾选本项目。
5.2.3.勾选项目后,选择“现金”,点击“立即结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领取文件要求的资料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经审查合格后将文件费200元从供应商账户转至下面账户,转账后将转账凭证发至qjgc0371@163.com邮箱,代理机构收到转账凭证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供应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时登记的邮箱中:
户名: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账号:630932997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
(注: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标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220号芝麻街公园里D区16栋三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nztbkhd.fgw.henan.gov.cn)上发布。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二)踏勘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三)联系人:沙先生
(四)联系电话: 18703857172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某单位
地址:郑州市
联系人:沙先生
电 话:18703857172
采购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220号芝麻街公园里D区16栋
联系人:张先生、赵女士
电 话:0371-89956090
邮 箱:qjgc0371@163.com
项目监督人:陈先生
办公电话: 0371-6725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