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2024年卫东区城市管理局重划增划停车位及停车线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卫东区城市管理局重划增划停车位及停车线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0元。
4.采购需求:
4.1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城市管理局
4.2项目规模:将卫东区背街小巷、学校、商超、党政机关等作为重点施划区域,按照“应划尽划”的工作原则,统筹道路周边交通条件、市民需求等因素,在不影响行人通行,保障道路畅通的前提下补划、增划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线及文明停放等标识,并对磨损老旧、褪色不清的停车线进行补色出新。
4.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4.4质量要求:合格
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响应采购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应具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需提供公告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5不接受联合体,采用资格后审。
注: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并加盖单位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1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20米办公室;
3.方式:现场购买;潜在供应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份。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
2.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1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20米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卫东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234号院
联 系 人: 袁先生
联系电话: 0375-32536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1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20米
联系人:姬先生
联系电话:0375-2288616 18937588700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