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询价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汤阴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汤阴县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2.2采购编号:GDTYZB(2024)010号
2.3采购需求及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序号 | 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 标包 | 具体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保洁服务 | 共1个标包 | 详见询价文件 | 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2.4采购预算价:2247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其他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公司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如供应商为分公司的,提交的相关资格和符合性要求中可提供总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3.4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由询价小组进行文件审查,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携带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汤阴办事处(汤阴县中华路与东关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4.2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3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询价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询价文件内容。
五、现场勘查
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查。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下午15时00分。
6.2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汤阴县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汤阴县政通路东段)
开标后,投标单位提交的材料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一并追究其责任。
6.3逾期送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关于本项目的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此网站,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汤阴县人民法院
地 址:汤阴县政通路
联 系 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0372-6225782
采购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联 系 人: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