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绿博田园项目窗户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水绿博田园项目窗户采购及安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祥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水绿博田园项目窗户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山水绿博田园项目窗户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HNZX-20240524
工程地点:郑州市中牟县绿博组团;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招标范围:一标段:山水绿博田园项目三期1#-5#楼等窗户制作及安装;
二标段:山水绿博田园项目五期1#-8#楼等窗户制作及安装;
三标段:山水绿博田园项目五期9#-13#楼等窗户制作及安装;
四标段:山水绿博田园项目七期1#-5#楼等窗户制作及安装;
五标段:山水绿博田园项目八期1#-8#楼等窗户制作及安装;
工程概况:山水绿博田园项目位于中牟绿博组团,三期位于屏华路与鲁庙路东北角,总建筑面积约7.98万平方米,含1#-5#及地下车库,塑钢窗面积约6900平方米;五期位于永盛北街与汇文街西南角,总建筑面积约14.2万平方米,含1#-13#楼及地下车库,塑钢窗面积1#-8#约12130平方米,9#-13#约6570平方米;七期位于屏华路与鲁庙路东北角,总建筑面积约8.10万平方米,含1#-5#及地下车库,塑钢窗面积约9400平方米;八期位于屏华路与开来路东南角,总建筑面积约7.98万平方米,含1#-8#楼及地下车库。塑钢窗面积约10000平方米。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材料(包含验收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信誉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页截图,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7)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文件、证件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提供虚假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350万元;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材料(包含验收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信誉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页截图,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7)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文件、证件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提供虚假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材料(包含验收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信誉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页截图,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7)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文件、证件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提供虚假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50万元;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材料(包含验收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信誉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页截图,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7)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文件、证件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提供虚假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五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材料(包含验收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信誉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页截图,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7)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文件、证件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提供虚假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允许同时投报五个标段,若某几个标段同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只能选取金额较大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4.1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 5 月 28 日至2024年 6 月 3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祥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二路与黄河路口瀚海璞丽A座17层05室)进行文件购买。
4.2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及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小兵
联系电话:18695857866
地 址:郑州市互助路25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祥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0371-66683477
地 址:郑州市经二路与黄河路口瀚海璞丽A座17层05室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