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霞浦县人民政府批准,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霞浦县2022-8号
|
宗地总面积: |
3540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利埕路北侧、福宁大道东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35407.6 |
| 投资强度: |
15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7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506324BA0018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起始价: |
956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1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
| 备注: 1、加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2、本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非霞浦县区域内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需在60日内在霞浦县注册登记具有开发资质的公司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二)申请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竞买申请书中必须明确新公司的所有股东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公司应由竞得人控股,占比股份不低于51%。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7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7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2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霞浦县2022-8号 号地块:2024年06月14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25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该宗地设有保留底价;
(二)特别约定:(1)本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0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若该项目运营3年后年度税收未达到10万元/亩的,差额部分需由竞得人上缴县财政。(2)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餐饮企业入住的商铺面积需要占项目商业整体面积(除酒店部分外)的60%以上。(3)竞得人需自持25%的商业计容建筑面积,自持年限为十年,并在不动产权证上标注“自产权登记之日起十年内不得擅自交易”;自持年限期满后允许竞得人分割转让,除自持部分以外的商业允许竞得人分割销售。(4)若竞得人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个月内未完成竣工验收或36个月内未能投入运营的,竞得人应按照投资额的1%向县财政缴纳违约金。
(三)本公告未尽事项详见须知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城街道太康路13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8894898
开户单位:霞浦县自然资源局,霞浦县自然资源局,霞浦县自然资源局,霞浦县自然资源局,霞浦县自然资源局,霞浦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霞浦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霞浦支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开户账号:4260 7323 6636,3500 1687 2070 5251 7662,9060 4100 1001 0000 0119 50,9350 0901 0010 5388 90,1350 1010 0100 2177 89,1407002929900091074
霞浦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