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3-67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郑港财采磋商-2023-670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
河南龙马垃圾清运有限公司 |
郑州航空港区薛店北街285号 |
1,748,351.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
详见附件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
两年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汪丽君、秦国武、周忠敏(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26,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龙王办事处滨河东路与梁州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郝锋
联系方式:13903827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316号龙鼎创富中心3号楼7层
联系人:周华敏
联系方式:15838297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华敏
联系方式:1583829765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