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卫生院周转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豫道郑对(河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滑县高平镇卫生院委托,就高平卫生院周转房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高平卫生院周转房工程 项目编号:ydzd-040429号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预算总金额:1338792.6元
1.4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概况:高平卫生院周转房建筑及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1.5项目地点:滑县境内
1.6质量要求:合格
1.7工期:45日历天
1.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银行出具的近年内资信证明或近三年(2020、2021、2023中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份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份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3、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份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附网络查询截图)(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6、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份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附网络查询截图)(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7、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将被否决;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外同时追究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豫道郑对(河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需携带“2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售价:500元/单位/标段(零元/单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5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滑县白马路与道康路交叉口
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滑县白马路与道康路交叉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供应商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滑县高平镇卫生院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3503725040
地 址:滑县高平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豫道郑对(河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1号26层2610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53729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