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新厂区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土地预审 比 价 须 知
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拟以密封比价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新厂区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土地预审材料编制呈报和手续办理。有关情况如下:
一、 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新厂区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土地预审手续办理。
2.地点及项目规模: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新厂区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宜阳县赵保镇,处于丘陵地带,占用林地150亩。
3.项目要求:对工厂规划的新厂区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完成土地预审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用地预审与选址材料汇编、专家评审、协调、资料编制、土地预审意见书上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复等土地预审审批过程涉及的所有工作。
4.项目成果:完成土地预审材料编制呈报,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并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复。
二、资质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一项近3年来的土地预审的业绩合同。(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信用记录良好,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采购违法、受行政处罚等行为。(提供在信用中国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单位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
三、 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密封报价,应在报价密封处加盖公章。
2.本次报价最高限价为2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3.报价结合项目规模,按照附件1报价单进行报价。综合考虑一次填报最终价格(该项目报价活动和成果批复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工厂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二次报价。
4.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随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一起密封。寄(送)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518号(牡丹大道与苏秦街口西)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资产管理部。
5.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下午17:00时。
6.工期:60个日历日完成土地预审材料编制呈报,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并取得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复。(不响应工期为无效报价)
四、说明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选定咨询单位。报价低于其他有效报价人平均报价40%以上,报价人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者认为其的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人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报价人平均报价40%以上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如出现报价相同,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下优先考虑工期周期短的单位。
3.合同签订前5日内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并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复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4.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五、付款方式
委托方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复后,通知受托方开具等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崔先生
电 话:0379-63321115 13693818888 15236286881
传 真:0379-63937129。
七、附件
1.报价单
2.授权委托书
国营洛阳丹城无线电厂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非密】新建厂区拟征土地预审手续咨询单位选取比价公示04.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