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条件
卢氏县综合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综合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NZB-20240364
3、采购人:卢氏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4、采购内容:卢氏县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主要包括 1#综合楼、7#门卫、8#门卫、室外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 13000 万
5、预算金额:工程估算价的2‰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
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提供企业近三年(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任意一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谈判资格。
四、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2日08时00分至2024年4月8日17时30分;地点: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
2、获取谈判文件时根据公告资格的要求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
注: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查验,复印件按顺序整理一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本项目需现场领取资料,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提交资料。
五、谈判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谈判保证金。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年4月9日9时30分。
2、谈判地点: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8236747788
地址:卢氏县东明镇产业集聚区洛河东路与卢敖北路交叉口北侧6号
代理机构: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253975757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经济开发区五原西路工商联大厦B座17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