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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宝丰县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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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4-7 |
| 2、项目名称:宝丰县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8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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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4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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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宝财招标-2024-7 |
宝丰县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4800000 |
4800000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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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4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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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宝丰县水利局宝丰县柳杨河、运粮河等12条山洪沟治理工程设计项目,包括疏浚河道96.22km,护岸工程127 处。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5.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一个标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22)300号文件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8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3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9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3月21日 至 2024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电子交易系统; |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投标人报名需凭 CA 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 http://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bfggzy.com/ggtz/19072.jhtml 办理 CA 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4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4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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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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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投标人仔细查看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相关操作流程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投标人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由招标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宝丰县水利局 |
| 地址:宝丰县城关镇人民中路3号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529079079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金岸大厦 |
| 联系人:马苏宁 |
| 联系方式:0371-60920828 1394913538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马苏宁 |
| 联系方式:0371-60920828 139491353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