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郸城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证预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监管资金安全可控, 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等规定,河南祥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郸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郸城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项目名称:郸城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入围数量:3家
4. 服务期限:3年
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
2. 在郸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承诺遵守郸城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的二级分行及以上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3. 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提供相关材料)
4.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提供相关材料)
5. 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具备专职人员负 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 资金监管业务;(提供相关材料)
6. 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或者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授权的其他分行作为投标主体。
7.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以实际年份为准)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或凭证)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信用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招标文件中;
9.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 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周口市川汇区恒山路恒大名都15号楼2单元2608室;
3、 招标文件费用:文件售后不退。
四、 招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4月9 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周口市川汇区恒山路恒大名都15号楼2单元2608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五、 发布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转载概不负责。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郸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郸城县郸城县公园东路
联系人:左先生
电 话:152388306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祥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恒山路恒大名都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方式:18939411600
2024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