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1.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大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勘察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大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勘察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140215
3.采购内容:负责完成大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的勘察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现场踏勘、勘察、取样分析、编制详勘文件等服务。具体详见“附件二技术规范书”。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服务周期:共计15日历天,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开始计算工期。
6.质量要求:根据技术规范书中提及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书要求,并满足或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
7.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后,能立即进场提供服务。
8.成交标准: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总价最低者中标。
9.技术标准:详见“附件二:技术规范书要求”。
三、合格报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报价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工程勘察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资料)。
3.报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岩土工程勘察资质乙级证书及以上。
4.拟任勘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注册岩土师的执业证书并提供最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5.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人提供相应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报价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凡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签订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三)
8.响应人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9.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法任何第三方的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询价截止日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被受到批评或投诉。
7.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服务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8.被列入服务商黑名单的。
五、询比单领取时间和办法
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进行电子注册与报名。
2.有意参加报价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3.满足第三条款的合格报价人,请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8日(北京时间)17:00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第三条款规定的相关资料、第四条款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书。
4.报名通过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报价清单。
六、报价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2.询比时间:2024年3月8日下午17:00 (北京时间)
3.请各报价人2024年3月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4.报价要求:
4.1供应商只能一次报价不得更改的固定价格;
4.2报价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3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报价应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4.5报价为含税价格,包括咨询、编制、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
4.6总预算价:15万元整。响应人的报价超出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4.7成交标准: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总报价最低的即为成交人。
七、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2、付款条件: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勘察费的支付方式:
1)响应单位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勘察任务书及布孔图,达到设计院的技术要求,完成所有详勘工作内容,提供满足要求的盖章版正式合格报告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100%。
2)支付服务费时,由乙方提出支付申请,并开具勘察费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八、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响应人或者报价未超过控制价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但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
九、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成交通知书
2.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
3.签订合同(成交方与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1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报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成交供应商在收到合同格式7天内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返还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
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报价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合同履行
4.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提供服务;
4.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询价人做出的价格,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0371-69158636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
监督部门: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采购监督工作组
电 话:0371-69158677
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 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