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指导服务
招标要求
一、相关要求
1.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质,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2.近三年从事服务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两项,且已按合同要求完成服务(提供合同、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2021年1月1日-2024年1月1日)。
3.招标人可以提供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进行专业指导服务。
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各报价单位要附“信用中国”上不在黑名单的查询截图。
5.服务费报价不能含有前期预付款;咨询服务费用包含该项目申报至完成全过程的所有费用(项目审计费用除外)。
6.对申报项目要明确该项目申报时间、完成时间和申报完成后招标方获得政策优惠。
7.服务方能提供其它附加服务或有其它优惠措施可以一一列清。
8.投标人需对其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承担一切责任。
9.申报项目无任何前期费用,项目通过验收后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金额支付给投标人咨询费用。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介绍
(一)项目名称:
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指导服务。
(二)服务范围:
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指导服务,代理项目申报材料、网络平台申报、现场考察指导等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的辅导培育、评估、申报材料编制、系统填报、打印、装订、提交材料等。
(三)服务内容基本要求
1、为保护招标人权益,保障招标人商业利益,除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外,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的知识产权资料、商业信息及其它资料。涉及项目成果提交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双方应对本协议履行及在合作过程中双方的技术、财务等信息对外保密,某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本协议,并有追究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投标方咨询服务以辅导培育、评估、申报材料编制、系统填报、打印、装订、提交材料为主,并对结果进行及时反馈。
3、招标人将项目申报材料上报至市级/省级认定评审小组或相关评定机构后,如未通过评审认定,由投标人继续为招标人提供下一年度咨询服务,若仍未通过评审认定,招标人可选择由投标人继续提供咨询服务直至评审通过或由将已收取的咨询服务费退还招标人。
4、投标人对本次申报项目到账资金终身负责,招标人按约定金额作为申报服务报酬支付给投标人,若出现因投标人原因政府将补贴资金追回或行政处罚情况,则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损失并双倍退还招标人已支付的申报服务报酬。
5、根据化工行业特点,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针对公司研发项目规范全面归集研发费用,双方人员共同确认研发费用核算月度基础的全面性、真实性、合规性、可溯源性,每笔支出具有扎实的数据可查依据,与研发活动匹配性符合各项目研发数据合理性,符合招标人审计、批露、统计、科技、税务等部门监管要求。
6、全程协同招标人解决省级工信项目的相关主管部门的检验及数据与研发一致性服务;协助招标人与主管部门现场需要解答、审计等服务。
7、在签订合同10天内制定项目申报的规划方案,并明确项目实施节点和相关专业负责人。
8、投标人在工作履行过程中接受招标方的服务评估,评估未达到双方约定的评估标准招标方有权利终止合作。
9、投标人在申报材料在上传或者提交前需要经过招标人同意确认后再提交,任何提交材料需要提供最终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一份给招标人存档;因投标人擅自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0、除合同服务费用外,投标方联系人和投标方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收取任何其他款项,招标方亦不得向投标方任何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投标方申报的项目通过证明以相关政府官网公示名单或地方通知、红头文件为依据作为申报通过成功的验收标准。
信息来源:中原云商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