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2024至2026年度零星工程施工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2024至2026年度零星工程施工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ZY-GK-2024004
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4.招标范围:承担招标人委托的2024至2026年度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等零星施工项目,具体项目的施工内容以单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5.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7.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8.入围单位数量:5家。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10.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且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打印件,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企业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建筑工程类或装饰装修工程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业绩需提供: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的业绩合同。
(2)发票或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价的10%,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发票查验截图。或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 3月1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查询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投标人与招标人以及招标人的上级公司(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或者被暂停投标资格(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处理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基础信息、股东信息网站查询页)。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日09时00分至2024年3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关于暂停线下办理CA证书的通知》以及“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入库指南》。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需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栏目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新点驱动并制作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点击链接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交易主体,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电话:0371-60870495)。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
联系人: 吴女士
电 话:0371-56567734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巡航路交叉口西南角领航中心5楼503室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1893778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