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中心卫生院耳鼻喉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1601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WLY(2024)19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中心卫生院耳鼻喉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0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中心卫生院耳鼻喉设备采购,主要采购耳鼻喉科相关检查设备一套(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交货地点: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
5.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及调试;
5.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6质保期:1年;
5.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及调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响应文件附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并提供制造商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生产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响应文件中须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须在响应文件中须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0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1601室
3.方式: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03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15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3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15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5837957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1601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171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171769
2024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