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货地址:河南焦作市武陟县产业集聚区焦作远威实业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出卖方用编织袋包装,不回收。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实际误差不得多于合同数量的千分之三。
第五条 交货时间: 双方合同订立之日起10日内。
第六条 交货地点: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奥威公司库房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出卖方承担
第八条 检验标准、检验期限: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方式及期限: 收到货物后半年内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电子汇款或银行承兑 账期90天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向买受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 交易双方盖章后 起生效。
四、技术条款: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出卖方用编织袋包装,不回收。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实际误差不得多于合同数量的千分之三。
第五条 交货时间: 双方合同订立之日起10日内。
第六条 交货地点: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奥威公司库房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出卖方承担
第八条 检验标准、检验期限: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方式及期限: 收到货物后壹年内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电子汇款或银行承兑 账期90天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向买受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 交易双方盖章后 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