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县潢河河流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勘测设计
二、原项目信息:
(1)原招标公告3.4财务要求: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4.财务要求: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现变更为:
(1)招标公告3.4财务要求: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4.财务要求: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三、其他说明:具体变更内容详见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通过信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澄清文件,以澄清文件中内容为准(澄清文件指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四、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