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城市住宅小区管道直饮水供给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盛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弓干弘润(洛阳)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洛阳市城市住宅小区管道直饮水供给项目监理
2、招标编号:HNSCZB-2024-0203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工程概况:项目总建设约(全市居民住宅小区)3000个直饮水服务站,规划设置每个供给水站约50-80平米;总建筑面22万平方,服务我市城区人口450万人,家庭约130万户。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费率: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的2.2 %。
注: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费率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费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费率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标段划分:共分为 1 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9、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 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5号院3楼。
3.方式: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原件,以上资料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4.售价:10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5号院3楼会议室。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元博网招标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弓干弘润(洛阳)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78号8幢1001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15037951043
代理机构:河南盛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5号院3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1117717
2024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