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XZB-2024-03
2.采购项目名称:内黄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执行回收提成比例10%
最高限价:执行回收提成比例10%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包最高限价 |
1 | 内黄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 | 执行回收提成比例10% | 执行回收提成比例1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以公开采购方式确定一家律师事务所执行追偿阶段相关事宜。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4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招标人基础性资格要求;招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启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投标人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3.4项目负责律师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3.5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行政司法机关或律师协会处罚;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没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否决投标的情形,并有组织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招标人签章。招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文件审查,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网上电子邮箱方式进行获取,投标人将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律师律师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743545241@qq.com,递交资料合格的申请人将收到回函(包括“获取文件登记表”),告知缴费渠道和填写资料,供应商填写完整后回传。缴费成功后,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不合格的申请人将告知其原因,在获取期限内可以补充后重新发送资料。 投标人发送邮件时标题应为(“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递交资料),为保证获取文件的顺利进行,请发送资料后及时与代理公司短信或电话通知。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内黄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内黄县果蔬城行政中心三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黄县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黄县果蔬城行政中心三楼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方式:18937268869
2.代理机构:河南正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桂敏
联系电话:18625810178
地 址:安阳市龙安区安彩大道西段路南文明大道街道办事处四层东404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桂敏
联系方式:1862581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