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一体化高新区供热企业股权收购项目
选聘资产评估机构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202312024
2、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一体化高新区供热企业股权收购项目选聘资产评估机构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QSZB202312024 |
选聘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对拟收购对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资产评估,具体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4至45层101内15层2180C室 |
350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服务质量 |
| 1 |
郑州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一体化高新区供热企业股权收购项目选聘资产评估机构 |
对拟收购对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资产评估,响应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具体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评估工作全面完成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白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981743
联系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360703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