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晨禄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项目的成交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磋商编号:HNCL-CS-2024-0104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预算价:960000.00元
2.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3.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三、磋商公告发出日期:
2024年1月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4年1月2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河南晨禄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五、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河南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最终成交金额:9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肆万捌仟元整)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磋商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天;
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32号11号楼东2单元402号
六、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51234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路28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晨禄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58553456
联系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6号楼H座7层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次招标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
代理服务费:7000元。
2、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河南晨禄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郑州桐柏路支行
账 号:3719 0545 9610 401
八、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介上发布。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对成交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