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n洛宁县开发区中草药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1、项目编号:洛自采(2026)0130号
\n2、项目名称:洛宁县开发区中草药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设计
\n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n4、预算金额:750000.00元
\n最高限价:750000.00元
\n\n\n\n \n \n | \n 序号 \n | \n \n 包号 \n | \n \n 包名称 \n | \n \n 包预算(元) \n | \n \n 包最高限价(元) \n | \n
\n \n | \n 1 \n | \n \n 洛自采(2026)0130号-1 \n | \n \n 洛宁县开发区中草药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设计 \n | \n \n 750000.00 \n | \n \n 750000.00 \n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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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n5.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洛宁县开发区中草药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推动地区中草药产业发展,提升相关行业的科研能力和制造能力,完善洛宁县中草药产业布局,促进片区相关产业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概况中涉及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管网设计、园区景观设计以及相关优化、协助审批、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同时设计满足本项目分期建设的要求(包含建设规模及内容中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n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n5.3建设地点:洛宁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n5.4设计周期:45日历天,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n5.5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
\n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n6、合同履行期限:同设计周期
\n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n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n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n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n2.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
\n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成交(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n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n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n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n(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n(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n(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n(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n(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n(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n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第3.1-3.3项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复印件或照片),第3.4项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n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n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n三、获取磋商文件
\n1.时间: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n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n4.售价:0元。
\n四、响应文件提交
\n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n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n五、响应文件开启
\n1.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n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n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n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n七、其他补充事宜
\n1.本项目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n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
\n3.监管部门:洛宁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n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n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99966
\n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n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称:洛宁明珠发展有限公司
\n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n联系人:薛先生
\n联系方式:0379-66289770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n名称:河南云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木棉路19号北航科技园4幢1208房
\n联系人:吴女士
\n联系方式:13233965379
\n3.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n联系方式:13233965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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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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