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汴 地字第 201706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日 期 2017年11月10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7060号附件
用地范围图
依据开封景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豫(汴)出让(2017年)第0769号,经研究同意开封市运粮河片区规划三路以北、二十三大街以东地块98618.1平方米土地,作为开封景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居住兼容商业项目建设
2017年11月10日
区域位置示意图
1:3000
N
规划地块
说明:
1、该地块位于开封市运粮河片区,其北侧联系商务用地,西临二十三大街,东临二十三大街,南临规划三路。
2、图中所注尺寸单位均以米计,坐标系为开封市独立坐标系。
图例
| 图例符号 | 含义 |
| —- | —- |
| 细实线 | 道路中心线 |
| 虚线 | 道路红线 |
| 双虚线 | 建筑控制线 |
| 空白矩形 | 禁止机动车开口地段 |
| 斜线填充矩形 | 已建 |
| 空白矩形(带斜线) | 待建 |
| 黑色三角 | 主要出入口位置示意 |
No 063741
| 用地单位 |
开封景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用地项目名称 |
开封景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居住兼容商业项目 |
| 用地位置 |
运粮河片区规划三路以北、二十三大街以东地块 |
| 用地性质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
| 用地面积 |
98618.1平方米 |
| 建设规模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用地范围图 |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